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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门楚商】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暨第一次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3-11-06     分享到:


近日,天津市湖北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暨第一次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商会会议室召开,并为16名通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考试并取得调解员证的人员颁发证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副处长吴方林,商会11月轮值会长、常务副会长、天津真道科技有限公司CEO马飞,商会顾问罗承槐,秘书长贾淑艳,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郑锐,监事、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罗承菊,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曾菲等人员参加会议。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副处长吴方林首先对商会高度重视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及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取得调解员证书、即将履职的人员表示热烈祝贺。他说,本次会议既是对前期政府职能部门与商会联动开展工作成效的一次检验,更是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的一次工作推动。他对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基于商会会员单位所具有的特定的湖北籍地域性特征,通过商会积极作为、热情服务,吸引更多津门楚商企业家朋友加入,不断扩大商会的积极影响。二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希望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广大法律工作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及时化解争议纠纷,为企业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三是努力提高服务质效。进一步发挥商会广泛社会影响力和强大组织凝聚力优势,为广大津门楚商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规范管理商会帮、争议纠纷商会解、和谐关系商会促”。

商会11月轮值会长、常务副会长马飞表示,商会实施调解工作既是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更是加强商会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体人员积极履行责任,发挥好劳动争议预防“第一道防线”作用和商会调解组织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咨询服务、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为企业良性发展、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郑锐表示,今年8月,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16名成员参加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取得调解员证,感谢市人社部门提供的学习提升机会,感谢大家的辛勤付出。希望大家履职后积极回馈商会,服务会员企业,调解委员会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推进律师轮值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通过组织更多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提升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副处长吴方林与商会11月轮值会长、常务副会长马飞为调解员颁发证书

会上,17名执业律师分别介绍了自身从业经历和专业特长,纷纷表示感谢市人社部门积极创造学习培训的机会,感谢商会大力搭建交流服务平台,今后将在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领导下,聚焦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工作,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认真履职尽责,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及时化解争议纠纷,在涉企纠纷化解中彰显调解温度,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尽所能。

参加活动的还有: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员、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徐博文、朱婕、程晓霞、张茹、何文、刘道梁、莫琴、郑中华、杨小勇、徐磊、钱雨慧、吴丹、罗义昌、梅海军。